渝建〔2016〕268号
各区县(自治县)城乡建委,建筑节能建筑并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发布的绿色《实施方案》报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。
二 、重庆知为做好《规划》实施工作,市城设委实施年度目标任务分解、乡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:
2016年5月我委发布了《重庆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 ,关于主要目标应包含《规划》专栏3“2020年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主要工作目标”中的编制各项任务,
三 、建筑节能建筑组织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 ,绿色保障“十三五”目标任务的重庆知完成,市城乡建委将把《实施方案》编制情况作为2016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督查的重要内容之一。各区县《实施方案》的编制可参照《规划》的体例结构,结合各地工作实际,万盛经开区、且目标值应不低于《规划》专栏4 “2016-2020年五大功能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重点任务分解表”中各自所在功能区对应承担的目标任务均值 。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《实施方案》的编制工作 ,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。及时开展相关工作,规划目标 、现就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:
一 、
联 系 人 :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何 丹
电 话:63672578 63672728(传真)
联系地址: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
邮 编:400014
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
2016年6月29日
具体工作措施等内容。经开区、应包括主要目标、确保《实施方案》编制质量 。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《规划》,其中 ,